政府工作報告強調支持民企壯大,代表委員建言如何落地
“2023年設定5%左右的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目標,反映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經濟工作的高度重視,我們有底氣、有信心,同時也有壓力和挑戰。”
在今日上午聽取和學習了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后,全國人大代表、傳化集團董事長徐冠巨談了他的感受。
徐冠巨說,報告對過去的五年作了回顧,特別提到“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破除各種隱性壁壘,一視同仁給予政策支持”;在新一年的工作重點中,也專門強調“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這些都為企業發展指明了方向。
作為民營企業的一員,徐冠巨在此次兩會上提交的建議中,也有不少與民營企業有關。包括建議出臺國家層面“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法”,以及健全配套機制引導,支持民營企業投身鄉村振興。
徐冠巨在建議中提出,將憲法確立的鼓勵、引導、支持、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的原則細化,將中央和國務院出臺的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的政策上升為法律,從法律層面進一步保障民營企業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實現民營企業產權刑法平等保護,完善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
“出臺國家層面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法,有助于促進民營財產保護,通過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法,構建類似國有資產保護機制,規范和打擊民營企業內部職務違法犯罪行為,更好的保護民營企業財產,”徐冠巨認為,此外還有助于推動全國各級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依法公正平等執法,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全國政協委員、春秋航空(601021)董事長王煜的提案中,也建議制定《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法》,用法律形式規范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營商環境。
王煜告訴記者,當前中國經濟存在三重壓力: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作為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他也看到一些民營企業家在這期間有一些顧慮,比如不敢投,不敢闖,但另一方面,二十大明確提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從制度和法律上落實國企民企平等對待”,“所以我想需要有一個國家層面的立法,用法律的形式規范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市場環境、營商環境,從制度和法律上落實國企民企平等對待,資源分配上一視同仁。”
在王煜的提案中,還建議在法治軌道上保護和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活力;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堅持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確保各類企業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為民營企業營商環境提供制度保障。
全國政協委員,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呂紅兵也帶來《關于切實推進“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的提案》,建議把保障民營企業家人身權益落在實處,把責任追究機制落在實處,并推進制定民營企業法。
徐冠巨的另一份關于民企發展的建議,是健全配套機制,引導支持民營企業投身鄉村振興。他告訴記者,在傳化集團投身鄉村振興過程中發現,既要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又要確保民營企業參與的可持續,目前還沒有成熟的商業模式,而且當下存在風險分擔機制不健全、利益聯結機制不夠完善、農業投資回報率整體不高波動大周期長等問題,這對民營企業而言存在著較大挑戰。
因此建議國家及地方政府結合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案例開展研究,制定出臺有助于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的配套政策機制,以此來撬動社會資本、民營資本等更多資源共同參與到鄉村振興這項國家工程當中。通過設計好“村集體經濟有收益、村民有受益、企業有效益”的可持續的利益聯結分配機制等,讓民營企業投身鄉村振興更有底氣。
在建立健全風險分擔機制方面,建議借鑒國家對創新型產業前期實施政策性補貼性引導的好機制好做法,對鄉村振興這樣的示范項目,出臺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支持打造出可推廣、可復制、有未來的示范,讓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更可持續。
全國政協委員、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也建議完善民營企業的支持機制,拓展民營企業發展空間。引導更多具有行業代表性民營企業參與地方產業規劃和項目招引,將更多民營企業納入地方政府、央企、國企集采庫,尤其是讓中小微企業明顯感受到平等待遇的市場空間,從實效上支持更多民營企業產品和服務。
全國政協委員、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則建議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準入,鼓勵國企和民企加強資源整合、優勢互補、高效協作,通過“抱團出海”形成合作雙贏模式。同時建議持續培育創新主體,支持民營企業投身綠色轉型,用數字化技術在綠色低碳領域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綠色發展新動力。
責任編輯:王健